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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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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仲裁委员会举办第四次学习民法典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20-09-09 15:48:28

       2020年9月8日下午,周口仲裁委员会举办第四次学习民法典业务培训,副秘书长沙国彬、王遨水,金融仲裁院院长李士民及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学习内容是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举办的“贸仲直播间”讲座之“民法典专题系列”的第三期。贸仲仲裁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解读民法典的结构以及总则编的若干问题。
       李永军教授解释了我国现在通过《民法典》的作用和意义:首先《民法典》的编纂是巩固我国改革胜利成果的一种需要。李永军教授说,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民事立法方面已经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在这个时间通过《民法典》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民法典》的诞生表明了法律对个人财产的保护。第三,在现有背景下,系统地编纂、整理和梳理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十分重要,每一部民事立法,在不同时期的背景和使命都是不同的,需要在一定时期内对相关立法进行体系化的编纂和整理。
       李永军教授对民法典结构以及总则编的解读令参会人员耳目一新,对帮助大家理解应用实践民法典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学习民法典,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做好仲裁工作、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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