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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如果您考虑选择由周口仲裁委员会作为解决争议的仲裁机构,请在订立合同时采用如下仲裁协议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周口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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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名册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17-10-11 16:16:21
1、名册中仲裁员“擅长专业”仅供当事人选择仲裁员时参考,用于说明仲裁员的专业优势,当事人选定仲裁员不受该“专业分类”的限制。
 
2、当事人选择外省市仲裁员或者外籍仲裁员的,须承担仲裁员因办理案件所发生的合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3、当事人若需要进一步了解仲裁员的信息,请向案件仲裁秘书进行详细了解,也可以致电(0394)8537976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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