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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 2025年港口合规管理与海事仲裁研讨会

 

 

2025年8月21日,中国港口协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2025年港口合规管理与海事仲裁研讨会在沪成功举办。会上,150余位来自全国港航、司法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嘉宾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港口合规管理的挑战与对策,剖析海事仲裁在解决港口纠纷中的独特价值与实践路径,分享前沿理念和成功经验,为破解行业发展中的合规难题、完善海事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宝贵思路和借鉴。

深化港口仲裁协作,服务航运能级提升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郑振玉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郑振玉在致辞中对新征程的港口工作和仲裁工作提出3点期待:一是强化沟通协作,共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任务,推动我国海事仲裁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深化务实合作,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中国港口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下一步的任务是落实和拓展,这是上海仲裁委员会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重要实践路径和平台;三是志存高远,希望港口和仲裁能够在世界一流港口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中携手奋进,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推进和引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领域的改革与建设,推动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促进全球经济进一步开放、交流、融合。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王旭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王旭在致辞中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海事仲裁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修订为海事仲裁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因此,推广中国式海事仲裁的实践,破解新形势下航运发展中的问题和纠纷,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港航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内涵。他表示,此次中国港口协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的战略合作,一方面响应了党中央完善仲裁制度的改革要求,填补了港口行业规则升级的制度空白;另一方面,在行业发展层面,通过仲裁对接的新模式,构建起预防、调解、仲裁全链条的服务体系,为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能级、打造亚太仲裁中心提供了制度创新的新样本。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赵义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赵义怀在致辞中表示,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内涵来看,目前更重要的是加快航运中心服务能力的提升。临港新片区作为行业区域的管理机构,始终把航运中心建设服务能级的提升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临港新片区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来拓宽或提升航运服务能级,包括加快推动船舶管理、海事仲裁制度建设。希望此次会议能推动临港新片区作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承载地,进一步推进整个上海航运能级的提升。

聚焦三大合作亮点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署

 

在与会嘉宾的见证下,中国港口协会秘书长丁莉与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孙海华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及上海市相关部门的十余位负责同志出席见证签约仪式。

当前,全球贸易格局深刻调整,航运市场风云变幻,港口行业正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对高端航运服务的需求愈发迫切。港口作为物流链的终端枢纽,肩负着承上启下的核心职能,正是这一特殊区位属性,使得各类争议纠纷难以避免,对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因此更为强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亦着重强调,要强化海事仲裁服务。今天,中国港口协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这既是顺应行业发展需求的务实之举,更是共筑港口法治生态的创新之策。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未来将聚焦三大合作亮点:一是共建港航仲裁专业平台。依托中国港口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开展争议解决、法律培训及行业规范制定,为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支持。二是打造行业法治赋能体系。包括建立人才双向培育机制、推行“仲调对接”新模式、开展行业课题研究等。三是构建全媒体法治宣传矩阵。包括开通政策法规直通车;推动制定港口领域争议解决的行业标准或示范条款等。

双方将以此次合作为起点,在标准制定、课题研究、人才培养、信息共享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共同为港口企业搭建更加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平台,为广大会员单位和整个港口行业注入新的法治动能,为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港口营商环境,推动港口行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以海事仲裁为利器 推动港口事业在全球竞争中行稳致远

 

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中国科协决策咨询首席专家 徐祖远

签约仪式结束后,随即开启了2025年港口合规管理与海事仲裁研讨会。交通运输部原副部长、中国科协决策咨询首席专家徐祖远发表题为《法治筑基,港口提质》的主旨演讲。徐祖远表示,中国港口协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签订战略协议,具有深刻的政策内涵与时代价值。这既是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生动实践——通过统一港口领域争议解决标准、打破区域间规则壁垒,减少要素流动的制度性成本,让港口资源在更规范的法治环境中高效配置;更是推动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通过依托仲裁的专业化服务,助力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破解新业态发展中的法律瓶颈,为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提供稳定的法治保障。双方的战略合作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徐祖远对港口企业提出了四个方面探索深化合作的新途径:一是将仲裁机制嵌入业务全流程;二是充分运用“调解+仲裁”的高效模式,以最小成本化解争议、凝聚发展合力;三是加强内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制度,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四是积极参与行业仲裁交流与案例共享。

行业研讨:多维对话破解发展难题

随后的议程分为上下半场展开。上午的主题演讲环节,四位来自海事部门、高校及海事仲裁相关研究领域的领导和专家带来从政策维度到学术前沿,从国际视野到本土实践的深入探讨。

 

上海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 邱铭

上海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邱铭在演讲中表示,上海海事局将以更系统的谋划,更务实的举措,持续为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打造一流仲裁机构提供助力,一是深化协作机制,构建高效联动体系,加强与司法机关、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等单位的协作,推动数字化执行协作平台建设,优化仲裁取证保全等程序的衔接流程,为仲裁裁决与执行提供高效通道。二是深耕制度研究,打造仲裁创新样板。三是促推仲裁,提升国际影响力,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打造仲裁示范点,增强中国海事仲裁全球竞争力。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 初北平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初北平在演讲中表示,仲裁员的专业能力是国际竞争的核心底气,拟筹建中的上海国际海事仲裁员协会(SMAA)正在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数智化专业提升方案。SMAA在未来将推动港口、航运、高校、研究机构与创新企业协同联动,形成港航产学创智链,与港航龙头企业合作,在业务合同中融入SMAA示范条款。期望SMAA能成为中国海事仲裁“走出去”的重要载体,让更多国际当事人愿意选择SMAA会员作为仲裁员,让SMAA规则成为跨境航运合同的标准选项,最终助力上海建成与伦敦、新加坡比肩的国际海事仲裁中心,打造中国的海事临时仲裁品牌。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 朱作贤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朱作贤主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中的海上保险重点问题。当前,《海商法》修订已到收官阶段,修改中争议的焦点主要包括:保赔险的法律适用问题;船舶建造保险的法律适用问题;海上预约保险合同的争议;定值保险的赔偿标准问题;海上保险保证义务的“变革”;保险人对海上保险合同说明义务的“弱化”。他表示,《海商法》修订是民主立法的重要体现,而能否实现“科学立法”仍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复杂问题。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孙海华

上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孙海华的演讲围绕“海事仲裁的春天来了”主题进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培育一流仲裁机构”,为我国广大仲裁工作者指明了发展方向。他希望中国港口协会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海事仲裁建设,共同构建与国际接轨的港航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力创建国际一流海事仲裁机构和国际海事仲裁中心。

下午的主题研讨中,来自港航、金融等机构的专家聚焦实务、围绕港口法律风险防控等前沿议题进行了深度对话。整场活动形成了“政策解读—实务分析—学术研讨”的三维研讨体系。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涂群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涂群分享了关于金融赋能港口发展、法治护航航运未来的一些体会和思考:一是把握时代机遇,共绘行业发展新蓝图;二是深化金融创新,构建港口服务新生态;三是以数字赋能拓展产业新格局;四是推动绿色升级,共筑蓝色海洋梦想。她表示,希望探索“金融+仲裁”的创新服务模式,谱写银行和仲裁合作新篇章。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 刘利兵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董事会秘书刘利兵带来的招商港口全球风控合规体系建设的创新思考:一是明确风险管理各职能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和作用;二是成立风控合规与违规追责管理委员会,设立风控审计部/法律合规部;三是联合编制工作统一考核方案,促进各专业职能协同;四是建立“岁必一修”机制,加强法律案件的协同处理;五是实施风险全方位防控和全过程管理,建立风险评估预警、事件管理及数据库等闭环机制,统筹推动海外重大法律案件风险化解等。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杨海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杨海丰表示,合规并非应对监管的被动之举,而是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主动选择。他分享了上港集团在合规管理三道防线的五方面经验:一是持之以恒构筑安全韧性港口;二是稳中求进,创新“数宇” 赋能新质生产力;三是规范运作,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四是未雨绸缪,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五是防微杜渐,促进内部审计深度融入企业管理。

 

 

 

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逄淑光

上海临港新片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逄淑光系统介绍了临港新片区国际法律服务集聚区建设情况。2023年12月11日印发的《服务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 打造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实施方案》指出:在临港新片区探索新兴法律服务实践,建设“压力测试区”,建立与制度型开放体系相适应的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发展海事海商法律服务,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支撑。其中,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自2020年12月正式挂牌运营以来,已建设“3+9”新片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体系,形成一站式争议解决,产业发展赋能和法治建设创新三大特色服务功能。

 

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合约部总经理 刘琰

湖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合约部总经理刘琰表示,集团除了港口作业这一主业板块以外,还涉及船舶建造等其他业务板块,《海商法》的修订将对各类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带来深刻调整,这不仅给企业的诉讼和纠纷解决其带来了很大压力,同时也为整个港口的合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与要求。她主要从法规合约部的微操角度出发,思考法务如何变被动为主动:一是聚焦“头雁引领”的关键点,夯实法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聚焦行为引领,要清楚意识到上有所率,才会下有所进;三是聚焦示范引领的核心点,即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高级理赔经理 孙起隆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高级理赔经理孙起隆引用“Morning Midas”事故案例,分析了船东及保赔险保险人、租家及租家责任险保险人面临的风险,并对滚装船火灾提出了行业风险防范建议,承运人层面:加强消防设施配置及船员培训;制定新能源车运输专项安全操作流程;优化货物积载方案。保险人层面:完善保险条款;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实施差异化费率;加强数据共享。行业层面:推动IMO完善安全标准;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开展安全技术研发。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曲涛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曲涛也作了案例分享,他详细分析了美国对华海事301调查的具体措施、背后动因及潜在影响,并就造船企业、港航企业可采取的解决措施和应对路径进行了探讨。

 

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秘书、中国港口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易园

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秘书、中国港口协会法律与商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易园围绕大会主题“法治港口 仲裁赋能”作了分享。她指出,仲裁赋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治赋能,二是效率赋能,三是信任赋能。此次合作标志着港口行业正携手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共同为企业构建一个公平、中立、可信赖的争议解决后盾。

站在“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中国港口协会与上海仲裁委员会的强强联合,不仅为破解港航纠纷治理难题提供了“上海方案”,更通过三大合作亮点的系统布局,构建起覆盖争端预防、专业调解、高效仲裁的全链条服务体系。随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落地实施,我国港航业将加速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世界一流港口集群注入强劲的规则动能。

 

来源:中国港口

创建时间:2025-08-2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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